北檢書記官勾人妻 挨轟知法犯法

民視 – 2013年10月30日 下午2:05

台北地檢署一名書記官被控知法犯法,跟已婚女同事婚外情,午休時間搞車震,外出約會甚至帶著對方小孩,北檢知情後分別記了兩次申誡,不過,女方的丈夫還是很不滿,因為太太和書記官都還在原單位,沒有調職,他質疑這是鼓勵兩人繼續交往嗎?

34歲游姓書記官毫不避諱約會已婚女同事在公園玩自拍,還當眾親吻,誇張的是,同事女兒就在旁邊,親眼看著媽媽上演婚外情。被外遇的人夫杜先生,長期在中國工作,發現太太偷情而且不願分手,他相當憤怒,今年八月開始找人跟監,還拍到兩人利用午休時間疑似車震,他痛批這名游姓書記官知法犯法。

翹班、婚外情還被指控濫權調取出入境紀錄,台北地檢署三個月前接獲檢舉,最後對書記官和女同事各記兩次申誡,也被批評司法只袒護自家人。杜先生認為懲處太輕,希望有人調職,他控告游姓書記官妨害家庭,要對方負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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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召女戀上老闆 問女同事「如何當小三?」

NOWnews – 2013年10月13日 上午11:37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應召女愛上了老闆,但對方已有家室,應召女便問女同事「我要如何做小三?」同事不但未勸阻,甚至還教她「用嗲功」。之後不倫戀被老闆娘發現,並且還抓姦在床,女子稱說是性交易,但同事卻說出這段秘辛,這名應召女因此被判刑3個月、賠償老闆娘25萬。

這起應召女問說如何當小三的案件,發生在桃園縣。該名24歲的翁姓女子,他在施姓男子開設的應召站上班接客,結果在1年多前,翁女偷偷愛上老闆,但對方已有家室,翁女在私下偷偷問女同事你當過別人小三嗎、怎麼才能當小三」。根據《聯合報》報導,女同事自己有當過小三的經驗,便教導翁女如何勾引。

女同事教翁女要撒嬌、甚至還得多用「嗲功」,翁女聽聞後便不斷地對施男放電,2人便發生關係。但去年初翁女和老闆上賓館偷情時,卻被老闆娘跟監在後,到了賓館幽會時當場被抓姦在床。事後施男坦承姦情,老闆娘選則原諒丈夫,只對翁女提告。

翁女向法官辯稱,2人當時只是性交易,但女同事卻證稱翁女曾說過要當老闆的小三,法官因此認定通姦,判處翁女3個月徒刑,賠償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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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監3年 監控人力破千次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13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調查局為了抓黃智賢販毒集團,跟蹤時間長達3年,由於黃嫌生性多疑,常故佈疑陣,調查局甚至還派男女調查官假扮情侶跟蹤,整個行動蒐證超過百次,監控人力破千次,連颱風天也得出動小蜜蜂式的機車陣,調查人員吃盡苦頭。

據了解,黃嫌出入以租車代步,還常搭捷運或公車出門;有時開車會緊急煞車,觀察後方有無追兵;有時會鑽進死巷,或看到眼前紅燈加速駛去,甚至連綠燈時也會停在路口,看看有無被跟監。

天兔颱風日前來襲,調查局線上監聽,獲知黃嫌要從新北市三重住處到台中地區,疑是黃要洽談毒品買賣,一連出動20多人跟監,還在台中市區擺了10多輛機車佈陣跟監。未料,黃嫌虛晃一招,把車開到台中後只在市區繞幾圈,不時走走停停,還繞進百貨公司地下停車場,幾分鐘後就繞出來飆上國道返家,讓一群調查官不但忙得團團轉,還被風雨吹得東倒西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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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控家暴 宣明智發函:不認媳婦、親家

作者: 陳世明 莊雪屏 | TVBS – 2013年10月8日 上午11:51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獨子宣昶有,遭到妻子王敏控告家暴,指控丈夫宣昶有,不只一次對她動手,還出示驗傷單證明,向法院聲請暫時保護令,對此,宣明智一改先前低調迴避,他委託律師發出律師函指出,宣明智對2名孫子被親家帶走極為不滿,質疑親家王公展開車跟監他,並措詞強硬「不認王敏這個媳婦」、「王公展已非親家」。

穿著背心、白色短褲,一副居家裝扮的女子,她是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的媳婦王敏,家暴事件曝光後,王敏帶著孩子住在娘家。宣昶有(2012.07.01):「這沒什麼好講,我們家多一個孩子,多一個人上班、賺錢,他事業做很大、養那麼多狗、養那麼多人,是不是要多點人來上班呢?」宣昶有夫妻倆原本住在竹科的聯電宿舍,因為搬家意見不合,夫妻兩發生爭吵拉扯,宣昶有的老婆王敏8月到警局備案,並透露「先生不只一次對她動手」,因此出示驗傷單,聲請暫時保護令。王敏控訴丈夫,長期對她家暴,動輒拳腳相向,還揚言要「殺她、殺她全家人」,王敏不堪身心折磨,公公宣明智公開場合,不願多談。聯電榮譽副董宣明智(2013.9.10):「『家事』是這個不宜去公開討論,不希望說大家過度關心。」媳婦出面指控兒子家暴,原本宣家低調面對外界議論,終於宣明智忍無可忍,他委託律師發出律師函指出,8月17日晚間8時,開車到竹村宿舍接人外出洽公,發現被王公展開車跟監,讓他相當心寒。同月1日,他到宿舍,希望兒子全家搬回聯華山莊改善婚姻,卻遭王公展夫妻聯手干擾,並將媳婦、孫子帶回娘家,他兒子去看孫子還遭刁難並報警,宣明智說「本人已不認王敏這個媳婦、王公展先生已非本人親家」,宣明智以強烈措辭,向親家嗆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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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被跟監 宣明智:不認媳婦、親家

作者: 徐養齡、黃筱珮╱竹市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0月8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徐養齡、黃筱珮╱竹市報導】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獨子宣昶有遭妻王敏控家暴,宣家連日來低調面對外界議論。但根據一分由宣明智委託律師發出的律師函指出,宣明智對2名孫子被親家帶走極為不滿,質疑親家王公展開車跟監他,並措詞強硬「不認王敏這個媳婦」、「王公展已非親家」。

宣昶有7日受訪指出,所做的一切事情都只是希望能看到小孩,已經2個月沒看到孩子。他反問記者「這種痛苦的心情你了解嗎?」雖然不願正面回應父親是否曾發律師函給王家,但也不否認。

王家則低調說「沒什麼好再回應的」,也不願針對宣不認媳、不認親家一說多表示意見。

宣昶有8年前迎娶長豐公司董事長王公展次女王敏,「王子與公主」的結合當時傳為佳話。婚後王隨丈夫移居上海,並陸續產下2子,2年前舉家返台。不過這段備受矚目的婚姻,卻在上月王敏向法院申請暫時保護令後蒙上陰霾。

王敏控訴,丈夫長期對她家暴,動輒拳腳相向,還揚言要殺她、殺她全家人,在不堪身心折磨下,向法院聲請暫時保護令獲准,8月宣家突然要求她從原本居住的竹村宿舍強行搬到位於寶山鄉的聯華山莊,她嚇得不知所措,帶著孩子跑回娘家。

宣明智函文指出,他8月17日晚間8時許開車到竹村宿舍接人外出洽公,發現被王公展開車跟監,讓他相當心寒。同月1日他到竹村宿舍,希望兒子全家搬回聯華山莊改善婚姻,卻遭王公展夫妻聯手干擾,並將媳婦、孫子帶回娘家,他兒子去看孫子還遭刁難並報警。

「本人已不認王敏這個媳婦、王公展先生已非本人親家。」宣明智在文末以強烈措辭向親家嗆聲。對此王家痛斥宣家「欺負人」,8月收到宣昶有委律師寄出的離婚協議函後,宣昶有仍不斷騷擾,暫保令生效後宣才收斂。

宣昶有強調,只希望一切圓滿,但目前因為保護令的關係,他無法接近王家看小孩,只能在法院見。本報記者一直嘗試聯絡宣明智,但宣明智手機沒有開機,未能取得其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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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科技獲情報 英國前特勤揭密

民視 – 2013年9月30日 上午10:02

國內監聽風暴引發政壇風波,監聽監看甚至跟蹤技術,在現代科技的進步下,讓人防不甚防,而日前肯亞的商場恐怖攻擊,就有一名英國SAS空降特種部隊軍官,在商場裡隱藏身分,搶救上百人命。靠著現代科技,情報員特工可以很輕易的藏身在人群之中,一名前英國SAS儲備成員就出面現身說法,一塊來看看。

靠著一隻手機就能隱蔽的追蹤跟監,這是美國熱門影集的劇情,但在真實世界中的跟蹤技術,其實更加無影無形,這名直接展示跟監技術的,就是英國最神祕的空降特種部隊SAS的前任儲備成員湯瑪斯。

而靠著遙控電子設備,就能令人心臟病發,這雖然也是影集情節,卻也同樣可能發生在真實世界之中,一支GSM手機,就是最好的監聽設備,閉路電視就是最好的監視器,而這個不起眼的小盒子,其實就是一個GPS追蹤器材。

而追蹤到目標之後,如何獲得情報?則是另外一種技術,影集裡頭的疲勞審訊法,在現實世界中一樣好用。讓人聽起來不舒服心神不寧的吵雜聲響,還有忽明忽暗的燈光,耗費目標的精神體力,都是讓人失去思考能力心神崩潰,攻破心防得到口供的最佳方式。

一張張的監控照片、一份份的追蹤資料,看起來很稀鬆平常的路人,其實正在監視著你,就像電影007裡頭的MI5軍情五處真實存在一樣,影集中的情報偵防情節,其實也可能正在真實世界中真實上演。(民視新聞李慧芝綜合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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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索錢不成倒賠 騷擾人妻母子8年

自由時報 – 2013年8月3日 上午6:10

還寫信給小孩恐嚇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偷腥容易分手難!擁有外國速食公司台灣數家加盟店的女老闆,11年前雖已結婚生子,仍與男子周峰雄發生婚外情。女老闆半年後迷途知返要分手,但周男不肯放手,威脅要曝光姦情,在8年期間一再騷擾、糾纏;周嫌還寫信給對方︰「妳兒子在哪我都知道!」甚至寫信給她讀小學的女兒︰「妳媽害我好慘!」女老闆讀高中的兒子嚇得隨身帶小刀自保,母子還相擁痛哭。

判賠母子3人155萬

女老闆的兒子告訴法官︰「我覺得生活很不安全,拜託法官把他抓起來。」本案法院已判周男半年有期徒刑確定,民事部分,台北地院日前審酌,周男不法行為侵害女方名譽、財產等安全,加深女方精神痛苦,嚴重侵害女方家人生活,判決應賠償女老闆及小孩3人共155萬元,全案可上訴 。

記者昨電訪女老闆,她回答「我不知道你是誰,不想回應」即掛斷電話;她的委任律師隨後表示,她多年來被對方用盡各種方式騷擾,至今仍隱約覺得對方在暗處,所以格外謹慎,如今只想儘快擺脫噩夢,回復平靜的家庭生活。

拒幫還債 噩夢不斷

判決指出,女老闆90年與在電信公司服務的周峰雄交往,半年後,周要她幫忙還30萬卡債,女老闆不答應,並與他斷絕往來,此後她就接獲多通無聲騷擾的電話;周男並拿出兩人通聯和網路對話,揚言把姦情告訴她丈夫、親友和一對年幼兒女。

女老闆認為,周男私查客戶通聯,侵犯隱私,透過律師提言提告,周為保住工作,主動要求150萬和解並分期付清。

周自認和解協議有但書,只要他超過一年不騷擾對方,女老闆就會退還這筆錢;隔年要求還錢,但因合約未明文,女老闆和在場律師也說沒這回事,堅拒退錢,周男即展開長達8年的報復,恐嚇「若不退錢,我就公布婚外情」。並找黑衣人跟監、毆打她,進一步向她的家人、親友、教會教友,散播她騙錢、欠錢不還,還寫信去速食店的國外總公司告洋狀。

周男並寫信給被害人讀小學的女兒說:「妳媽太過份了,把我害得好慘,我恨她!」還說︰「我都知道妳每天幾點下課、去哪補習,我常看著妳放學。」

周男也曾寫信到學校給她兒子說:「你們優渥的生活是踐踏我的人生而來。」周還打電話告訴女老闆︰「妳兒子長很大了嘛!他在哪我都知道。」兒子把信拿回家給母親,母子相擁痛哭,兒子從此隨身帶小刀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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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同居分手暴力 家暴法管不著

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3年6月24日 上午12:09

【記者李宜霖台北報導】1998年公布的《家庭暴力防治法》訂定至今15年,跟不上社會變遷,對於「未婚」、「未同居」的伴侶遭受親密關係暴力,並沒納入規範,勵馨基金會跟婦女救援基金會呼籲,須透過立法保障受害者的人身安全。

分手後傷害 3天就發生一件

立法委員吳宜臻國會辦公室統計2013年3月10至6月10日的新聞報導,光是情侶分手後傷害、恐嚇,甚至傷害對方的新聞,就有38件,幾乎每3天就發生1件。吳宜臻表示,沒有婚姻關係,交往中遭分手的情侶,以言語、身體來報復,無法事前預防或救濟,英美國家立法不只處理家庭跟同居關係的伴侶,還包含親密伴侶、沒有同居的男女朋友,分手在法律上有補救措施,台灣社會必須發展新思維。

婦女救援基金會在2012年8月至12月執行調查,有效樣本920份,完成台灣親密關係受暴現況調查問卷。調查顯示,23.8%受害人是在未有同居關係的狀態下受暴,48.9%不會對外求助,默默忍受,主要以13歲至25歲女性為主,大部分仍是學生;42.2%會找朋友、同學傾訴。9成的受害者認為未同居親密關係受暴者需納入家暴法,特別是保護令的保護,包括禁止施暴,禁止跟蹤騷擾、遠離特定場所、禁止加害人調查隱私資料等涉及等人身安全事項。

婦女救援基金會康淑華表示,未有同居關係遭受性暴力程度,跟同居、婚姻關係差不多,家暴法漏掉了這些人,使得受暴者不受法律保護傘保障。歐美放寬為親密關係暴力,因為婚姻狀況或交往關係是多元的,如果只用家庭暴力的狹義來看,無法幫助急難處境的受害人。

被害人大多不會選擇刑事處理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舉個案為例,有一對情侶交往1年多後,因男方無法承諾,女方提議分手,不願分手的男方以簡訊、電話威脅要自傷,甚至要殺害女方家人。女方飽受身心煎熬,睡眠、生活品質、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女方求助警察時,卻因無同居事實,無法依家暴法核發保護令。警方建議女方以刑事罪提告,但刑事也無配套措施。在親密關係的暴力中,因雙方曾有感情,常因心軟,認為不需要用刑事處理,只希望對方遠離、不要騷擾,但目前法律無法處理人身安全遭到威脅的狀況。

另一個個案在交往期間感受到男方精神暴力,提出分手,男方出現跟蹤、騷擾行為,甚至到女方工作地點、住家騷擾,也因雙方無同居事實,被駁回保護令申請,後來因法官理解狀況,寬鬆認定「假日同居」,也就是假日會到對方住家過夜的事實,而核發保護令,但大多數法官並非如此。

預防教育課 傳遞正確概念

王玥好發現,許多受暴婦女在婚前交往階段就遭到暴力,但無法處理;進入婚姻後,暴力仍然持續。她提到,國外的高中職早有預防教育課程,教導學生預防約會暴力,她期待家暴法保護人身安全的範疇,提前至交往階段,不只提供有被害事實的保護服務,更應該比照兒少性交易條例、性侵害防治法,提供青少年預防概念,知道萬一遇到問題該如何處理。她希望從法令根本做起,明確提供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的服務。

避免憾事 親密關係暴力應入法

吳宜臻跟婦女團體共同推動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吳宜臻認為,跟蹤、跟監都是妨害自由,分手後,生活作息、個人資訊仍被對方掌握,防不勝防。刑事只是讓對方入罪,加深彼此怨懟,親密關係暴力入法,隔絕雙方,避免憾事發生。

另外,法條也將加入目睹家庭暴力兒童概念,避免兒童遭受創傷,給予適當輔導,防範未來成為家庭施暴的高危險群。

■ 一對情侶在中正紀念堂附近享受下午陽光。(圖文/本報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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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揪出小三 醫師夫訴離不成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22日 上午6:14

〔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就是不離婚,絕不讓小三得逞!醫師丈夫為訴請離婚,搬出父母姊妹作證,控訴妻子疑神疑鬼,還僱徵信社跟監他,搞得全家失和;但是當教師的妻子也非省油的燈,她查出丈夫7次入出境竟與某女子都在同一天,未免太巧合,並調出路口監視畫面找到丈夫帶女子回家過夜的證據,法官判定丈夫外遇才是破壞婚姻禍首,駁回離婚請求。

這對怨偶結婚多年,丈夫是屏東一家大型醫院駐診醫師,妻任教公立高職,育有一對年幼兒女,因夫妻關係決裂,已分居3年,最近因離婚官司鬧上法院。

自己外遇 反指妻疑心病

丈夫說,妻猜疑心重,連他妹妹在家不穿內衣,都被看成行為不檢點,甚至懷疑妹妹和他關係不正常,妻還僱徵信社跟監他,懷疑他有外遇,搞得全家難以生活;男方父母和姊妹也作證,紛指女方不是。

妻卻反指丈夫背叛在先,分居期間丈夫出國11次,竟有7次出入境和A女同一天,未免太巧合,她還調出關鍵的錄影畫面,看到丈夫帶著A女回家過夜,讓法官認定丈夫外遇的事實。

法官表示,審理離婚官司習慣引用「同心圓」理論衡量雙方行為,丈夫搞外遇是破壞婚姻的核心價值,妻與婆家不和,破壞的只是婚姻外圍關係,丈夫才應為婚姻的破裂負最大的責任,有資格訴離的是妻而非夫,既然妻不願離,只好駁回丈夫的請求。

但法官提醒女方,只為了不讓丈夫和小三稱心如意,寧願守著毫無感情的婚姻關係,未免意氣用事,對雙方都是傷害,孩子無辜,受到父母不滿情緒的投射,人格發展勢必受影響,應冷靜處理離婚官司,把傷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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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狗仔守motel 跟拍名車勒索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15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吳仁捷、吳柏軒/新北報導〕名車車主小心!當你開車進出摩鐵之際,可能已被「勒索狗仔隊」歹徒暗中鎖定。

自稱婚外情檢舉達人

新北市警方昨破獲「假徵信、真詐財」犯罪集團,主嫌林敬雄以「賞金徵信社」為幌子,教唆小弟以「亂槍打鳥」方式,偷拍出入知名摩鐵的賓士、凌志等高級車,再開高價恐嚇車主買回偷情照,共得手50萬元。

警方逮捕林敬雄(42歲)等8名徵信社成員,及李世昌(28歲)等5名竹聯幫份子,訊後以組織犯罪、恐嚇取財、妨害秘密等罪法辦,林敬雄等被檢方以15萬元不等交保候傳;他喊冤,自己只是利用跟蹤技巧,掌握常人偷情時的慣性,主動去察覺偷情犯行,然後告知對方的另一半,並沒有犯罪。他還形容自己︰「就像檢舉達人,他們抓亂丟菸蒂,我抓別人偷情!」

選定名車 拍照跟監

警方調查,金融業高階幹部A男(42歲,已婚),去年11月駕凌志座車,帶著30多歲女子,到台北市林森北路薇閣汽車旅館開房間,車輛進出全程被犯罪集團拍下;成員跟監車主與妙齡女兩個多月,還暗中在車底裝設GPS追蹤器,今年1月刻意讓車主發現被跟監。

成員拿出一疊跟監報告書給A男看,謊稱其妻委託「抓猴」,開高價要A男買回照片,否則要到A男住處、公司公布照片,讓他家庭破碎、在公司也混不下去;A男苦苦哀求、討價還價,付了30萬才買回偷情照。

警方說,林敬雄與竹聯幫月堂玄月會會長李世昌等成員向A男拿錢後,一魚兩吃,也脅迫和A男外遇的女子買下蒐證照,A男為了保護她,又付了20萬。

被害人嗆報警 就逃

一名女幼教老師,去年底乘坐某營造商的賓士車,到大直沐蘭汽車旅館尋歡時,發現這幫人在摩鐵門口拍照,當場斥責制止,揚言報警,他們才落荒而逃;同在金融業服務的一對男女,今年初共乘凌志汽車,到桃園I DO摩鐵春風一度,跟拍成員上門按鈴騷擾,但兩人相應不理,歹徒也沒得手。

研判還有被害人

警方調查,賞金徵信社100年底成立,被查獲時,電腦中仍有7組GPS監控代碼,研判另有被害人;檢警緊急扣回電腦主機,讓犯罪集團無法持續24小時監控,並將分析主機中影像,通知被害人指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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