飢渴爆乳媽 勾國中生開房間

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12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北市這對少年、乾媽不倫戀掀起波瀾,台北市先前則有一對辣媽嫩男配,37歲爆乳辣媽竟和14歲女兒的國中男同學,去賓館開房間,辣媽還跟嫩男撒嬌「今天好棒,4次ㄟ,腰很酸!」但嫩男不堪需索無度,想斷絕往來,辣媽竟以假懷孕要脅不放他分手;士林地院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黃姓辣媽判刑1年半。

本案發生於4年前,身高160公分的黃女現在已41歲,但皮膚依然白皙,且目測有E罩杯,每次出庭必爆乳打扮,是典型美魔女。嫩男小龍 (化名)身高1米8,有灌籃高手漫畫主角「流川楓」神采。據檢方追查,黃女本來在北市一所國中擔任愛心媽媽,99年陪升國三的女兒打籃球,女兒的同學小龍也在球場上,她頓時被一身汗水的小龍吸引,主動搭訕,還互留無名帳號,之後開始勾引小龍,把他約去賓館「轉大人」。

判決指出,正值青春期的小龍不敵色誘,初見面就被黃女如惡虎撲羊般從後方撲倒,將他「口爆」;有一次2人去賓館約會,在短短時間就做了4次,黃女讚不絕口。

兩人不倫關係維持約1年,常用簡訊或電話調情,黃女曾說「可以射在裡面喔」,或傳訊息「又開始想念你的大╳╳了…確定有你的北鼻(Baby)囉…」,小龍後來想結束這段畸戀,黃女竟不滿,傳簡訊斥「打電動比跟我做愛還開心?」為了留住小龍,黃女謊稱懷孕,還以女兒遭欺負為由,騙丈夫去小龍家找碴,小龍不堪黃女咄咄逼人,且電話費暴增、父母追問,只好和盤托出,他父母勸黃女「放下」不成,只好告她恐嚇、性侵。

幼齒的小龍提示嘿咻後2人闔眼相擁的陶醉照及內容鹹濕的簡訊為證,並指他只有初次是自願,後來被逼性交,另舉出黃女的身體部位性徵;黃女反駁,照片是時下流行的「閉眼照」,2人只有「打嘴炮」,又出示自己的躁鬱症病歷,黃女的丈夫選擇相信她。

士林地檢署認為雙方合意,不構成恐嚇,但小龍當時未滿16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黃女。

士院合議庭也認定簡訊等內容極具性暗示,且她為逞私慾,影響小龍身心及人格發展,還不承認犯行,毫無悔意,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男子性交罪,判刑1年半,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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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將偷情女看護 嘿咻太興奮「馬上風」枉斷魂

NOWnews – 2014年2月6日 上午9:40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運將日前結識當看護的越南籍女子,兩人發展出婚外情。年初五開工當天,2人相約上賓館嘿咻,一陣翻雲覆雨後,男子疑似出現「馬上風」癱軟在床,女子緊急對他進行CPR,但仍無力回天。

警方獲報介入調查,該名越籍女子阮氏應訊時表示,2人在6年前認識交往,54歲的陳姓男子專門載送病患到醫院回診,她則是擔任看護。4日下午1時左右,2人相約上賓館開房間,一陣翻雲覆雨後,陳男喝了幾口水而躺在床上,阮氏則到浴室盥洗,沒多久突然聽到陳男大口吐氣的聲音。

阮氏衝出一看,發現陳男癱軟在床,而且失去意識,便立刻對他進行CPR心肺復甦術,並打119通知醫護人員。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儘管警消到場將陳男送醫急救,但仍回天乏術。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2人入賓館時並無異狀,現場也無打鬥痕跡,通知陳男家屬到場,得知他有高血壓,平日服用藥物控制。

檢警勘驗之後,認定陳男是死於「心因性疾病」,有可能是在嘿咻時太過興奮,導致心跳加速而心律異常,家屬對於死因沒有意見,遺體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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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炮房」養學生小三 信用卡開房間露餡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28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北市沈姓男子被控,包養20歲的學生妹小三,還在新竹縣某科技大學外租屋當炮房;元配范女雖取得小三寫給先生的情書、課程表與2人照片,不過檢方認為,仍無法顯示雙方有越軌關係,且事後范女撤告,因此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范姓婦人指控,她從信用卡帳單明細,查出34歲的老公偷腥,100年7到8月間,竟與陳姓女大學生,在汽車賓館發生4到5次性行為,因此與小三的母親談判。

未料去年5月,老公於新竹縣某科技大學外租套房,陳女仍與先生藕斷絲連,她拿手機簡訊質問,先生坦承在科技大學對面租房子,陳女雖沒跟他同住,但晚上都會到他租處嘿咻,陳女雖矢口否認,范女憤而控告2人妨害家庭。

陳女聲稱,100年7月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沈男,知道他結婚後就與他分手,母親也到沈家表示,雙方今後絕不往來,去年過年前她就不理對方,事後也沒有跟沈男發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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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人妻劈腿 情夫檢查私處性侵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27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當小王,還這麼惡劣!

翁姓已婚婦與鄭姓小王偷情2年提分手,鄭男不甘被甩,深夜到翁婦家樓下守候觀望,鄭男懷疑翁婦屋內有「小小王」,竟侵門踏戶,檢查翁婦私處並性侵,事後還寫黑函給翁婦丈夫「檢舉」她外遇;台北地院以強制性交罪判鄭3年4月。

鄭男另涉通姦罪判6月、侵入住宅罪判3月,則可易科罰金27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鄭男是某電訊公司員工,6年前就讀北部某科技大學在職二專班,與班上同學翁婦認識,翁婦的吳姓丈夫長期在中國經商,每月只返台7天,鄭、翁發生不倫戀。

據了解,翁婦一對子女都已上小學,案件100年曝光後,夫妻已於去年6月離異。

判決指出,鄭與翁婦98年開始通姦,2人曾出國旅遊,或同遊花蓮,也常在北市東區翁婦住家、汽車旅館偷情,也曾在她家附近的賓館「炒飯」,完事後翁婦再走路趕回家做飯。

100年10月,翁婦決定分手,鄭男不甘被甩,某次深夜在翁婦家樓下守候,從窗戶看到翁婦與另一男子徹夜共處,懷疑翁婦另結新歡,當下狂按電鈴、打電話給翁婦都未獲理會,只得離開。

鄭清晨返回堵不到人,待兩個小孩出門上學,他才潛入樓梯間,在門外猛按電鈴,翁婦微開大門,鄭男硬闖進入,衝進臥房找不到姦夫,即翻找垃圾桶看有沒有用過的保險套,和觀察浴室地板乾濕,但無所獲,翁婦也不承認有「外外遇」。

鄭男不死心,喝令翁婦脫褲子給他檢查,先湊近聞、看,再以手指插入檢查有沒有分泌物,「望聞問切」都檢查不出來,惱羞成怒將她推倒性侵。

鄭男事後竟還寫黑函給翁婦丈夫吳男,告知翁婦有外遇,要吳男「好好查查那一夜的男人是誰」;翁婦向丈夫坦白與鄭男的姦情,稱兩人的第一次是參加同學婚禮喝醉後被鄭男硬上,最後一次是在家被羞辱性侵;吳找鄭興師問罪,鄭承認通姦,但沒性侵,每次上床都是兩相情願。

台北地院認定,最後一次已構成強制性交,判決有罪;至於6年前的第一次性侵,法官認定翁婦說詞不合常理,判鄭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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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賓館餐券 助理教授逮夫偷情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9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劉姓女子懷疑黃姓丈夫出軌,100年間,翻查丈夫皮包時,發現有武陵農場停車場收費發票與國民賓館自助餐早餐券,她氣憤質問丈夫「跟誰去?」黃男吞吞吐吐道出跟王姓女子有不倫戀,劉女氣得提告求償。新北地院認定王女已侵害劉女配偶權,判賠40萬,可上訴。

「跟誰去?」馬上承認出軌

曾任職某醫院督導長、學校助理教授的劉女,與黃男結婚12年,育有2子。劉女提訴主張,100年4月19日,她翻查丈夫皮包時,發現有武陵農場停車場收費發票與國民賓館自助餐早餐券,當時選擇不打草驚蛇,先撥電話詢問賓館人員,得知丈夫當晚帶著1名女子投宿。

劉女指出,她向丈夫求證時,因事證明確,黃男坦言與王姓女子因業務關係出軌。案發後,王女雖認錯,卻要求她與丈夫離婚,並稱「他(黃男)是愛我的」,因而提出告訴求償100萬。

法院審理時,王女承認與黃男到武陵農場出遊,否認曾發生性行為。本案刑事方面,法院依相姦罪判王女5個月徒刑。民庭法官也依黃男證詞、刑事判決等,認定王女、黃男偷情,造成劉女精神上痛苦,判賠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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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約國中舊愛嘿咻 妻怒報警捉姦在床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6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舊情也綿綿!原籍雲林的54歲林姓男子,與謝女是國中同學,並互相愛慕,各奔東西多年後,在新竹異地重逢,竟約炮開房間嘿咻,沒想到被妻子捉姦在床,新竹地院依通姦罪判處林男徒刑3月、謝女2月。

判決書指出,林男跟謝女原本都是雲林人,且國中是同班同學,彼此傾心,後來沒在一起,且彼此都有家室,直到去年2人在新竹巧遇,再度擦出愛的火苗。

去年7月23日下午4點,2人到新竹市南寮一家汽車賓館開房間,林男妻子報警捉姦,當場查獲2人共處一室,並扣得使用過的保險套及衛生紙團。

法官調查,林男曾有業務過失致死前科,為有配偶之人,竟不對配偶忠誠,破壞夫妻間對婚姻的信賴與歸屬感;謝女則明知林男有配偶,竟仍相姦,破壞對方家庭和諧。

儘管2人犯後坦承犯行,然謝女始終無意願與林妻談和解事宜,林男則經5次與妻子商談無結果,也無意再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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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姦勒索「小王」百萬 浙江男被砍價還挨告

ETtoday – 2013年12月29日 下午12:21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浙江一名男子發現妻子外遇,心有不甘的他跟蹤到賓館,抓姦在床,勒索「小王」100萬元(人民幣,下同),後來被砍價到4.5萬元,結果就在他收錢之時,員警忽然出現將他逮捕,原來「小王」早就報警。目前,他已經被依敲詐勒索罪起訴。

根據《現代金報》報導,余姚市33歲方姓男子9年前與妻子鄭某相識並結婚,兩人合力經營小飯館,日子過得不錯。不過,方男在前段時間發現妻子怪怪的,常常一邊做生意,一邊打電話、發短訊,有時還一臉開心。

方男仔細觀察,經常有一名40歲左右的男子來看妻子,兩人有說有笑,不像一般常客。

11月26日晚上,客人都走光了,方男一如往常收拾,妻子忽然好像有什麼事似的故意支開他,還建議說「店裡沒什麼事了,要不你出去打打麻將」。方男心裡有數,但還是答應了。

方男走到不遠處,發現他懷疑與妻子有染的男子停車在路邊,頓時醋意湧上心頭,沒過一會兒,他看到妻子也上了車,於是一路開車尾隨到賓館。

躲在賓館角落,方男偷聽服務員報了房間號碼。等妻子和「小王」進到房間10幾分鐘後,他假裝服務員敲開了房門,發現兩人都沒穿衣服,於是毫不猶豫地掏出手機拍照,邊拍邊罵。

「小王」慌張地穿上衣服,並表示願意補償,方男一聽隨口開價:「你給100萬還是50萬?」一陣討價還價,兩人6萬元成交,「小王」當場掏出2000元。幾天後,兩人相約見面,「小王」卻說6萬元太多,最多只給3萬;又討價還價,最終價錢定在4.5萬元。

然而,「小王」掏出6000元,表示身上只帶這麼多,其他的寫欠據等之後還。就在方男拿著欠據簽字時,忽然出現幾名員警,一把將他扣住,原來「小王」赴約前已經報警。

目前,方男已經被余姚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

據悉,目前有通姦罪的國家包括南韓、美國10個州、印度、印尼及柬埔寨等,歐洲、日本等國多不處罰通姦,大陸也沒有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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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妻婚外情 夫原諒允伴餘生

作者: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10月27日 上午2:48

罹癌的楊姓婦人和男同事姊弟戀,被抓姦,楊女坦承想把握生命「過自己生活」,丈夫選擇原諒撤告、允伴餘生,但堅持告情敵。

桃園地檢署調查,楊姓婦人(43歲)罹患癌症後,和小她十多歲的邱姓同事姊弟戀,去年11月到汽車賓館幽會,楊婦的丈夫跟蹤抓姦,怒控2人妨害家庭。

檢察官開庭時,楊女表示夫妻分房多年,丈夫根本不關心她,罹癌後更是「離她遠遠的」,和邱男很談得來,對方很關心她,雖年齡有差距,但2人交往沒距離,她想把握生命「過自己的生活」。

楊女丈夫聽完妻子的埋怨後,選擇原諒妻子,當庭撤告,答應陪妻子走過人生最後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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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受精神家暴 婦智取2億贍養費

作者: 羅浚濱╱竹市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0月26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羅浚濱╱竹市報導】

新竹市家暴防治中心發現,社經地位愈高的知識分子家庭出現家暴案,採取精神暴力的比例也愈高,多以離婚收場,1名長期受精神虐待的竹科貴婦,經警方勸說冷靜後,用智慧從無到有「逆轉勝」,拿到2億元贍養費。

「我要把他殺了再自殺,同歸於盡!」這名年約40歲的貴婦月前打電話報案,女警要她冷靜不要衝動,慢慢細說被丈夫家暴的遭遇。

原來,她未能生育,丈夫常冷嘲熱諷對她精神虐待,搞上辦公室年輕女祕書後,還直接把「小三」帶回家,2人當面調情說笑,想激怒她動手打人,其夫即可籍此達到離婚目的,讓她連贍養費都拿不到。

「同歸於盡不能解決問題,不是太便宜那個狐狸精嗎!」女警分析後她認同說「對!要怪就要怪哪個狐狸精!」在夫妻關係很難破鏡重圓下,建議她要冷靜思考如何「逆轉勝」。

這位從未上過班的竹科貴婦找徵信社,暗中跟蹤丈夫和女祕書到汽車賓館,2人正在翻雲覆雨之際,她找警察前來闖入,當場捉姦在床,拍照存證。

她隨即向法院訴請離婚有正當性,附帶請求巨額贍養費,讓她離婚後能繼續維持生活。

這名身家頗豐的竹科高階主管,並未辦理夫妻財產分開,賺的錢都在名下,他想私下脫產已來不及,付了2億元贍養費才達成離婚協議。

警方指出,精神暴力有時比肢體暴力還恐怖,被害人除尋求家暴中心或警方協助外,更需要理智,用智慧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這名竹科貴婦就是最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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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召女戀上老闆 問女同事「如何當小三?」

NOWnews – 2013年10月13日 上午11:37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應召女愛上了老闆,但對方已有家室,應召女便問女同事「我要如何做小三?」同事不但未勸阻,甚至還教她「用嗲功」。之後不倫戀被老闆娘發現,並且還抓姦在床,女子稱說是性交易,但同事卻說出這段秘辛,這名應召女因此被判刑3個月、賠償老闆娘25萬。

這起應召女問說如何當小三的案件,發生在桃園縣。該名24歲的翁姓女子,他在施姓男子開設的應召站上班接客,結果在1年多前,翁女偷偷愛上老闆,但對方已有家室,翁女在私下偷偷問女同事你當過別人小三嗎、怎麼才能當小三」。根據《聯合報》報導,女同事自己有當過小三的經驗,便教導翁女如何勾引。

女同事教翁女要撒嬌、甚至還得多用「嗲功」,翁女聽聞後便不斷地對施男放電,2人便發生關係。但去年初翁女和老闆上賓館偷情時,卻被老闆娘跟監在後,到了賓館幽會時當場被抓姦在床。事後施男坦承姦情,老闆娘選則原諒丈夫,只對翁女提告。

翁女向法官辯稱,2人當時只是性交易,但女同事卻證稱翁女曾說過要當老闆的小三,法官因此認定通姦,判處翁女3個月徒刑,賠償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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