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吸毒邊調情 男和小三嘿咻前先昏迷送醫

NOWnews – 2013年12月16日 下午2:25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男子日前帶著小三到汽車旅館偷情,為了想增加彼此的「性」趣,2人邊吸毒邊調情。正當2人準備辦事時,男方突然昏迷不醒,女方嚇得趕緊向櫃檯人員求助,並將男子趕緊送醫急救,所幸並無大礙。但2人涉嫌吸毒,也被警方逮捕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發現,該名34歲的已婚黃姓男子,和一名33歲的江姓女子發生婚外情,15日凌晨左右,2人一同前往新北市汐止區的一間汽車旅館偷情。2人在房內為了增加「性」趣,一邊吸毒一邊調情,吸食大麻、安非他命和海洛因的混油攙用,正當2人要準備「嘿咻」辦事時,黃男突然昏迷不醒。

小三江姓女子見狀,當場嚇得趕緊向櫃檯人員求助,櫃檯人員知悉後趕緊協助報警處理。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江女也稱說身體不適,2人一同送醫急救,所幸均無大礙。警方獲報在房內搜索,查獲安非他命、海洛因等毒品,2人出院後被帶回警局偵訊,均坦承有吸食毒品,其中黃男偵訊時手機簡訊聲不斷響起,還有女子暱稱他「老公」,提醒他「不要忘記帶一包」,訊後2人都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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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被打「使詐」 倒賠元配38萬元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7日 上午8:40

拖過妨害家庭告訴期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女子林慧萍與有婦之夫通姦,演出哀兵政策,讓元配毆打,元配中計,被林女反告傷害,此案總算告一段落,林女被依妨害家庭判3月徒刑,並賠償精神慰撫金計40萬元,而元配傷害罪被判拘役20日、緩刑2年,也要賠小三2萬元醫藥費。

本案元配葉婦100年7月間抓到老公「阿炳」與林女偷情1次,林女祭出苦肉計,願意挨打換取不告,2人見面後,葉婦不發一語開打,但是妨害家庭逾6月告訴期後,林女突然持驗傷單告葉婦傷害(拘役20日定讞)。

反告元配傷害獲賠2萬

「阿炳」發現林女奸詐,主動供出100年元月2人也到風緻汽旅通姦,葉婦再次提告妨害家庭成立(林女被判3月定讞,並賠精神慰撫金20萬元)。雙方事後又提起民事訴訟,林女先告傷害罪要求損害賠償60萬元,葉婦則針對100年7月的通姦案,也提起民事賠償要求100萬元。

台中地院昨判決,林女在100年7月某日與「阿炳」通姦妨害家庭,雖刑責已逾告訴期,仍應負賠償責任,以20萬元為適當;而林女控告葉婦傷害案,傷害不嚴重,賠償醫藥費降為2萬元。

人夫再認通姦助元配

此案是100年7月17日凌晨1時許,「阿炳」(化名)搭載林女到汽車旅館幽會,忘關行車紀錄器,葉婦見老公徹夜不歸,查看行車紀錄器發現進出汽車旅館一事,「阿炳」坦承與林女外遇。

葉婦傷心欲絕、食不下嚥鬧離婚,婆婆主動打電話給林女,林女在電話中哭哭啼啼、賠不是,還說「阿姨、拜託,只要妳媳婦不提告,我願意任其打罵」,婆婆代為傳話,4人同年7月23日在太平區921地震公園談判,葉婦看到小三就開打、飆罵。打過後,葉婦真的沒提告,林女熬到101年初(妨害家庭告訴期一過),遞狀告葉婦傷害罪,葉婦再提妨害家庭告訴已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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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偷吃人妻開房間 小三辯有「菜花」否認辦事

NOWnews – 2013年12月4日 上午11:22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員警日前發生婚外情,帶著小三到汽車旅館當場被對方丈夫抓姦,一氣之下對2人提出通姦告訴。小三在法庭辯稱,自己感染了「菜花」,根本不可能發生性行為。但法院發現2人在半年內,密集通聯多達4000多次,足見關係匪淺,判處2人須連帶賠償女方丈夫40萬元。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柯姓警官,因和羅姓有夫之婦有業務關係而認識,雙方進而發展不倫戀。去年3月15日下午,2人一同前往高雄市某汽車旅館開房間,羅女的翁姓丈夫得知後,會同莊姓友人報案並前往現場準備抓姦。一到房內就發現現場凌亂不堪,還有拆封過的保險套和用過的衛生紙。

翁男不堪妻子讓他「戴綠帽」,憤而對2人提告,並要求500萬的精神撫慰金。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柯男和羅女均稱說,當時2人碰面聊天喝酒時,因開瓶不慎濺的全身衣服都是,才會到旅館開房清洗,否認發生過性關係。羅女還對法官說,自己因為罹患「菜花」,根本不可能發生關係。

法官不採信2人說法,認為即便感染菜花,只要帶著保險套仍可隔絕傳染;且翁男還提出柯男和羅女的通聯紀錄和譯文,證明2人曾交往,柯男還曾向翁男道歉;法官更發現從2月至8月這半年間,柯男和羅女的通聯紀錄高達4000多筆,早已逾越了一般已婚男女應有的正常交往分際,僅管翁男要求賠償500萬精神撫慰金,但審酌雙方的經濟收入狀況,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翁男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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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和警通姦 掰有菜花難辦事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4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柯姓警官與小三到汽車旅館開房間被捉,小三一度辯稱感染「菜花」不能「辦事」,小三丈夫翁男要求賠償500萬元遮羞費,高雄地方法院認為柯曾向翁道歉,且柯和小三在半年內通聯高達4000多筆,顯見關係非淺,判決2人連帶賠償40萬元。

小三丈夫獲賠40萬

據了解,被告柯姓警官和有夫之婦羅女因業務關係相識,2人在去年3月15日下午,開車到高雄市英明路歐閣汽車旅館開房間,被羅女丈夫翁某會同莊姓友人報警查獲時,房間內凌亂不堪,並扣得羅女使用過的衛生紙團及拆封過的保險套袋子,翁某要求賠償5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柯某和羅女均表示,2人喝酒時因開瓶不慎,衣服沾滿酒漬,所以才會到汽車旅館洗澡、清除,否認發生關係;羅女甚至辯稱罹患「菜花」,不可能發生性行為。

法官指出,縱使罹患性病,也可戴保險套做愛隔絕傳染,並據翁某提出與柯男、羅女通聯譯文,證明2人確有交往,柯還曾向翁道歉,加上去年2月17日至8月15日止,柯、羅兩人通聯高達4000多筆,逾越已婚男女正常交往範圍,同時審酌兩造經濟收入等情形,認為賠償40萬元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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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被抓姦 判賠40萬

中央社 – 2013年12月3日 下午6:54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3日電)柯姓警官被控與羅姓人妻在汽車旅館通姦,羅女丈夫對兩人提告並求償,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判處兩人須連帶賠償新台幣40萬元。

彰化縣警察局柯姓警官於保六總隊服務時,去年與羅姓人妻到高市汽車旅館開房間,被羅女的翁姓丈夫報警捉姦,柯男、羅女一審被依通姦罪分別判刑處4月及3月徒刑;翁男另對兩人求償精神慰撫金500萬元。

柯男、羅女在庭上否認通姦,辯稱當天羅女喝啤酒不慎潑灑身上,才相偕到高雄市苓雅區一家汽車旅館清洗。

不過,法官認為,羅女身為人妻,柯男又是現職警官,相偕上汽車旅館僅為清洗衣服酒漬,有違常理,況且,柯男開房間被逮後,曾在電話中對翁男討饒「我每天都過著水深火熱的日子」、「我是希望說大家互相各放一馬」、「我錯了啦」,因此不採信開房間是為清酒漬。

法官認為,柯、羅逾越男女正常交往分際,已侵害翁男配偶法益,判兩人須一起賠40萬元。10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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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偷吃賠妻上億元 反悔提告辯「急迫、無經驗」判免付

NOWnews – 2013年11月28日 上午10:41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男子3年前曾外遇偷吃被妻子逮到,事後簽下離婚協議,內容包括需支付3歲孩子的撫養費、贍養費、過戶一棟房子和放棄監護權等條件,男子情急之下簽字同意。但他事後發現,此舉讓他損失財產上億元,他主張妻子趁他「急迫、無經驗」下簽約無效,反悔提告,法官審酌男子主張有理,判他全部免賠。

這起男子外遇被妻子抓包、要求簽下上億贍養費、卻反悔支付法官判免賠有理的案件,發生在高雄市。一名倪姓男子擔任某公司的董事長特助,10年8月25日凌晨,他帶著王姓小三到苓雅區一間汽車旅館開房間,被妻子安排的徵信社查獲,隨即通知到旅館捉姦,一行人被帶到派出所。

倪男央求妻子原諒,甚至還下跪求饒,但倪妻當場拿出預先擬好的離婚協議書,並嗆聲「離婚就還你自由」、「不簽字就告你通姦」,倪男情急之下同意簽字。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倪男事後看離婚協議書內容,發現妻子要他放棄小孩監護權,還需支付孩子教育費、贍養費等,還得將房子過戶,加起來累積上億元。

倪男事後主張,認為是受到妻子言語恐嚇、且並無離婚經驗,會簽下協憶當時是在情急、緊迫的狀態下,這樣的協議不算數。但法院一審認為協議書上有雙方的簽字和手印,推說不知內容不合理,因而判倪男敗訴;他不服上訴二審,高院認為審酌倪男的財力,財產總額約千萬元、年收入不到百萬,卻得支付上億元,明顯不符比例原則,應該是在緊急情況下簽字,因此判決倪男主張有理勝訴,但倪妻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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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賠妻1億 二審逆轉免付

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28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年薪不到百萬的倪姓男子,因通姦被老婆逮到,情急之下簽定老婆事先準備好的離婚協議書,願意過戶一棟房屋和支付贍養費等共上億元,倪男後來反悔打官司,一審高雄地院判倪妻勝訴,倪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大逆轉,認為倪是在被逼迫下簽約,改判他保住這筆錢,但官司可上訴。

「被逼才簽協議書」

據了解,民國99年8月25日凌晨,在高雄某公司擔任董事長特助的倪姓男子,帶著王姓小三前往高雄市苓雅區杜拜汽車旅館開房,被其妻會同家人和徵信人員查獲,帶到派出所後,倪一度下跪求饒被拒,只好在其妻預先擬妥的協議書上簽字,同意放棄小孩監護權和支付贍養費、教育補助費、出國留學費用等共5700多萬元,同時把台中一棟房屋過戶給小孩,兩者加起來超過一億元。

倪妻則說,其夫在警局看過協議書內容後簽名,否認用脅迫或詐騙手法逼他簽字。

雙方應再重新談協議

一審認為倪是在警局簽約,不可能遭受脅迫或言語恐嚇,判決倪妻全部勝訴,倪不服上訴,監護權仍歸倪妻,財產改判倪勝訴,兩人應重新協議。

二審合議庭法官指出,民法74條第一項規定,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財產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據悉,倪本身財產雖然不多,但其家族曾是中部地區的望族,有一定的背景和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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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付30萬包養 跳票還偷拍淫片

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26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男子林大安以科技新貴之姿,騙小模願以月付30萬元包養,結果小模非但錢沒拿到,還被性侵並偷拍性愛畫面,並要求找「性奴」換回偷拍影片,手法相當惡劣。

自稱從事科技業的男子林大安,被控將電子郵件「簡易養」寄給1名小模,佯稱月付30萬元包養,每月要發生1次性關係,小模依約前往旅館做愛,林男竟以菸盒偽裝的針孔偷拍,事後還給對方芭樂票,並恐嚇被害人若想拿回偷拍影片,必須找1名「性奴女模」來代替。

挾淫片白玩小模

被害人向檢方說,她隔月發現對方承諾的30萬元支票跳票,多次聯繫後,林大安以付款為由,邀約她到汽車旅館見面,結果不但沒給錢,還秀出偷拍性愛畫面,放話恫稱「妳現在有2個選擇,第一是乖乖去洗澡,洗完後就坐床上跟我發生性關係,第二是妳可以走,但我會把影片傳出去」,被害小模擔心偷拍影片外流遭性侵。

被害人泣訴,林男告訴她,偷拍影片存在網路雲端硬碟,若找到其他女模,願代替她的性交工作,就會把密碼帳號告訴她,讓她可自行刪除影片,小模信以為真,但找不到有人願意代替當性奴,惟仍交付60多位女模臉書等資料給林男。

由於替代性奴未出現,林男準備再約被害人見面,小模則透過全國婦幼保護專線協助,由社工暗中報案,檢察官指揮中山警分局拘提林男到案,從林的電腦找到偷拍影片。

要求找性奴換回淫片

林男承認偷拍性愛過程,但否認強姦小模,表示是金錢交易,雙方你情我願,檢方未採信,台北地檢署昨依強制性交、詐欺及妨害秘密等罪嫌將林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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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網站登台 醫師:壓垮婚姻

作者: 林益平 | 臺灣時報 – 2013年11月26日 上午12:58

 〔記者林益平台北報導〕號稱全球最知名的婚外情網站「AshleyMadison.com」在台灣設站,並且「偷情有助維繫婚姻」口號,企圖吸引偷情男女,政府還沒回過神來該如何處理這種狀況,但已經有精神科醫師提出警告,偷情不但不會是婚姻靈藥,更是壓垮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

 這個遍及多個國家的「AshleyMadison.com」網站,是在二○○二年創立,創辦人Noel Biderman號稱「出軌教主」,曾被選為「網路上最討厭的男人」的所創立,昨天起正式在台灣開站,並且已經接受會員註冊,網站專供已婚人士使用,標榜「已婚約會從來沒有這麼容易」,僅向男性會員收費,女性會員免費,並宣稱保密性強,成立十年來已超過兩千兩百萬用戶。

 台灣是繼日本、香港後第三個設站的亞洲國家,業者宣稱,看上台灣,是因為台灣離婚率全球第三高,而偷情有助重燃激情,讓婚姻維繫更久。

 對於標榜婚外情的網站在台灣開站,政府機關還沒有回應,但耕莘醫院精神科醫師楊聰財提醒,動心想要偷情的男女千萬三思而後行,因為偷情只會傷害婚姻,毀壞雙方的信任基礎,甚至還有傳染性病的風險,婚外情網站,跟早些年國內「男來店、女來電」的電話交友模式,如出一轍,對平均特十五分鐘腦海就閃過一次性念頭、因性而愛的男性而言,能增加一個拈花惹草的管道,永遠不會嫌多。

 楊聰財建議,誰說重燃激情一定要「換人」才行,摩鐵、汽車旅館不是偷情的人的專利,適時換個地點、換個姿勢,都能有助老夫老妻轉換情趣;且若真有心維繫婚姻,兩人就算再有滿腹委屈、性生活不協調,也該接受婚姻諮詢,好好坐下來,了解問題真正的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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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包養小模真性侵 男子遭訴

中央社 – 2013年11月25日 下午6:41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林姓男子自稱科技廠商發送電子郵件勾上1名小模並表明每月以30萬元包養,小模遭騙取性服務又遭偷拍。北檢今天起訴林男。

起訴書指出,林姓中年男子今年6月間自稱是科技廠商,先以簡訊傳給1名小模特兒表示有工作需聯繫後,取得小模e-mail,再發信給小模,小模點閱後發現信件內容是「簡易養」,對方表明每月以新台幣30萬元包養她,只需每月任選2天至3天中午陪伴即可。

檢方表示,小模心動上鉤後,雙方見面並談好每月30萬元、性交一次為對價,林男拿了一張面額60萬元的支票交付並告知女方可自行填上日期,但這張支票根本無法兌現。

檢方指出,小模收下支票就與林男發生性行為,但林男竟在菸盒內放了密錄器,拍攝雙方性愛過程,待完事後,兩人赴咖啡店吃飯,林男再以接手機為由,藉故離開。

檢方表示,小模發現支票跳票後告知林男,林男以給現金為由,約小模在汽車旅館見面,卻是拿出性交畫面威脅女方,以「妳現在有2個選擇,第1個就是乖乖去洗澡,洗完後就要坐床上跟我發生性關係,第2個你可以走,但我會把影片傳出去」等語。小模因遭威脅而與林男性交。

檢方指出,林男告知小模可以提出其他女模特兒的個資,且讓其他模特兒與他發生性交關係,就可以替代小模現在的處境,小模因此交付60個人的臉書資料,但林男表示,還沒找到替代者,日前再次約小模見面。女模因心生恐懼,打113報案。

檢方日前簽發拘票及搜索,將林男逮捕並查扣相關電腦及手機。

北檢今天偵結,依詐欺、妨害秘密及強制性交等罪嫌,將林男起訴。1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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