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傳淫片 老闆怕外流告恐嚇

作者: 蕭博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2月24日 上午10:16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北市李姓女子與老闆外遇多年,東窗事發後不僅透過LINE向老闆娘嗆聲,還譏諷「妳要感謝我,妳老公這10幾年才沒得性病!」甚至以大陸熱門通訊軟體QQ傳送偷拍的性愛影片給老闆,並註明「送你的!」讓老闆擔心淫片外流、惶恐不安,台北地檢署昨日依恐嚇罪起訴李女。

李女與開水電行的老闆有染多年,多次外出開房間偷情;去年9月間,李女與老闆因故感情生變,她把握最後一次與老闆上床的機會,暗中拍下2人交歡畫面,儲存在公司內的筆記型電腦。

去年10月間,李女離職,老闆娘在李女的筆記型電腦赫然發現老公與李女的偷情影片,氣得向李女興師問罪,豈料李女竟反嗆「妳要感謝我,妳老公這10幾年才沒得性病!」李女事後連遭老闆與老闆娘控告妨害祕密、妨害家庭,遭北檢起訴。

外遇的老闆後來獲妻子原諒,並撤回通姦告訴,可是卻在去年底接到1名陌生QQ網友傳來的性愛短片,並註明「送你的!」,驚見片中男主角就是自己,懷疑李女是幕後藏鏡人,再告李女恐嚇罪。

李女原本否認傳送性愛影片,卻又坦承性愛影片從未外流,還辯稱「送你的!」並不具恐嚇意圖。

檢察官認為,李女與老闆一家人因外遇之事鬧得不可開交,且性愛影片由李女拍攝保管,認定李女就是傳送之人,傳送影片意在暗示握有把柄,有恐嚇他人意味。

此外,老闆還指控李女去年4月間以爆料外遇之事逼他簽下200萬元支票,涉嫌恐嚇取財;但檢察官調查發現,2人事後來往正常,9月間甚至還發生性關係,認恐嚇取財部分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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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成澤垮台 傳因與金正恩妻有染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13日 上午6:10

日防相︰北韓政爭 如文革再現

〔編譯林翠儀、駐日特派員張茂森/綜合報導〕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的姑丈、前國防委員會副委員長張成澤遭到整肅,官方電視台播出他被穿著制服的軍官從會議現場架走,赤裸裸的政爭畫面震撼全球。日本防衛大臣小野寺五典十二日在一場公開演講中對此表示,「猶如中國文化大革命再現」,擔心北韓未來恐將更為激進,政局陷入動盪。

張成澤為何失勢的小道消息,近日也傳得沸沸揚揚,充斥各類光怪陸離、匪夷所思的情節。日本媒體指張的親信在聚會時當面向他高呼「萬歲」,也有南韓媒體指張企圖扶正金正日長子金正男繼位;甚至還有八卦媒體指張曾與金正恩之妻、姪媳婦李雪主發生不倫戀,已有五十幾天未曾露面的李雪主可能地位不保,北韓第一夫人可能換人。

文革是一九六六年到七六年間由毛澤東發動的大規模政治運動,毛藉江青等「四人幫」鼓動青少年紅衛兵攻擊黨政機關、鬥爭首長,在動亂中打倒前國家主席劉少奇等政敵。小野寺表示,看到張成澤在勞動黨政治局擴大會議上被架走的畫面,讓他眼前浮現文革畫面,北韓未來的動向令人擔憂。

南韓「朝鮮日報」也引述南韓政府智庫專家的說法,指稱金正恩可能想要推動文革式的世代交替,或採取「大躍進」式的激烈經濟措施。一名中國朝鮮半島問題專家也表示,金正恩去年整肅人民軍總參謀長李英浩,今年又拿張成澤當祭品,目的就是為了鞏固權力,中國早就研判張成澤必遭肅清,只是時間比預期更早。

「東京新聞」引述南韓中央大學教授安燦一指稱,張十一月中旬在平壤普通江畔的金正日別墅,集結二十五名心腹舉行宴會,會上高喊「張成澤萬歲!」金正恩從特務機關處得知這一幕後大為光火,決定對張下手。南韓「朝鮮日報」等媒體則說,張企圖扶正金正恩同父異母的大哥金正男奪權,張垮台後,目前流亡海外的金正男恐將是金正恩下一波整肅的目標。

金見「性愛影片」 決定開鍘

南韓「中央日報」則報導,張成澤被指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指的是今年八月被處決的「銀河水管弦樂團」成員。北韓公開處決九名被指「拍攝色情影片」的該團成員,其中包括金正恩舊情人、號稱「北韓鄧麗君」的玄松月。

據稱有團員提及李雪主以前也和他們「玩在一起」,當局進而查出張和玄松月及李雪主都曾有過不倫戀,金正恩在看到他們的「色情影片」後決定痛下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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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隊員婚外情 逼娶女兒父抓狂

民視 – 2013年12月5日 上午8:00

消防隊員的私事,卻鬧到消防局要長官出來主持公道,事情發生在台東,有一名消防隊員大搞婚外情,為了娶小三,不僅和元配離婚,還拿著性愛光碟,威脅逼娶小三,讓女子的父親相當憤怒,今天帶著女兒到消防局討公道。

憤怒的父親帶著女兒到消防局要討公道,要江姓課員出來說個清楚,被騙婚的女兒則是在一旁不停的哭泣,會這麼憤怒是因為,當初劉姓女子在不知情的狀況,認識了已婚的江姓課員,當了小三,只是女方得知自己介入別人婚姻,想要分手,男方不僅不願意放手,還乾脆離婚,向小三逼婚。

女子被性愛光碟威脅,不得不點頭結婚,但婚後申請保護令,卻又被江姓課員簡訊威脅,精神崩潰之下,才讓父親知道這起誇張事件,鬧上消防隊,不過畢竟是家務事,消防局也無法介入,現在只希望兩邊能好好的談,儘快結束這場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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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具爭議性偷情網站 出軌教父近身零距離專訪

NOWnews – 2013年11月29日 下午1:01

國際中心/香港報導

在全球30個國家引發許多爭議,號稱最安全的婚外情出軌網站Ashley Madison,即將進入台灣成為第31個據點,這個全球成長第二大迅速的社群網,何以如此魅力挑戰「偷情交友」的禁忌?NOWnews近身直擊訪問到這位創辦人,曾經為運動員專屬律師- Noel Biderman,如何在10年間成為年賺百億的網絡偷情大亨。

基本上Noel表示當初他建立Ashley Madison原意並非鼓勵出軌,反而是希望拯救婚姻,提供在性生活不和諧的人,一個類似情慾出口,其實是有助於挽救婚姻的。
正因為Ashley Madison網站隱密性高,在條件範圍內,結識不認識的一夜情對象,反倒對婚姻有個相對保障,仍舊得到婚姻的滿足性,尤其是碰到認識的人機率少之又少,許多商務人士在去外國旅行時會習慣使用。雖然他們並沒有統計多少人偷情成功,不過在78%會員會進行第二次購買的行為看來,Noel認為這些會員應該是滿意平台服務。

全球許多人對於相當痛恨Noel Biderman,甚至有人要脅他家庭的身家安全,他不否認身旁隨時有兩個保鑣,不過他說網站其實只是個工具而已,真正偷情的人到哪都可以,他在各地區演講時也都有人反對他,不過全球卻有千萬以上會員感謝他。
這樣私密的網站環境,會不會擔心比其他網站更容易成性犯罪的溫床?Noel表示他們網站篩選機制高,試想找援交的女性必定會散播垃圾訊息,一般希望一夜情交往則會以逸待勞,所以能非常迅速判斷會員是否有異常使用行為,況且真要援交大可不用大費周章在Ashley Madison,所以他不認為這會成為問題。

根據Noel所提供網站的資料,在亞洲目前Ashley Madison.com香港網站成立兩周後,網站申請人數高達約83,000人,當中逾三分之一即近3萬多人為女性,反映了香港女性愛尋找刺激的關係。在日本開站前5天有25萬人加入,至今四個月就已經有100萬會員。
在台灣離婚個案2012年為55,980件,即每小時有6對夫妻離異,而Noel估計三個月台灣也將會有100萬會員,這樣情況是否鼓勵台灣人離婚,Noel舉了網站上特殊案例,有位會員寫信給Noel,告訴Noel他的老婆多年前得了阿茲罕默症,雖然這位會員仍愛著老婆,但她連自己老公也不認得,藉由Ashley Madison網站交友尋求抒發出口,讓他更有力量繼續照顧老婆。
Ashley Madison以偷情的潛在行為基礎,創造出市值超過新台幣800億的營收。(圖/公關照提供)
對於Ashley Madison網站被新加坡政府下令封鎖與禁止有甚麼看法?Noel說,這網站的確在新加坡引發軒然大波,許多衛道團體出面抗議,在完全沒有溝通情況新加坡就下封殺令,完全沒機會與政府溝通討論,然而就民意而言Ashley Madison還沒有開站前,就已有10萬新加坡人想要加入會員。

當初進入西班牙也曾經引起與論,梵諦岡更是激烈,任何如果贊助Ashley Madison網站的企業,就不歡迎與梵諦岡有往來,不過新加坡還是第一個正式官方禁令的國家,我們會與新加坡政府再協議討論。
Noel自己有一個幸福的家庭,甚至於還擔任自己兒子的藍球隊教練,但他卻沒想過自己在網站搜尋婚外情伴侶,Noel笑說「目前」是沒有,因為他實在看過太多婚外情案例,目前沒有這個需要,不過也語帶保留說,「以後的事情很難說。」
他曾與太太開玩笑的協議說,如果允許他唯一出軌的女性,只准與俄國網球好手美女查克维塔兹(Anna Chakvetadze),因為她完全是他的菜。

網站簡介
最受爭議的婚外情網站Ashley Madison,名稱結合自美國頗受歡迎的女性名字「Ashley」及「Madison」,會員數已超過2000萬人,其中不乏名流政要與巨星,為全球發展第二大迅速的社群網站,目前市值超過新台幣800億,預計在2013年營收亦將高達80億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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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靠刑法維繫?通姦除罪化公聽會激辯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3年11月28日 下午3:07

新頭殼newtalk2013.11.30 王立柔/台北報導

法務部今(28)日舉辦公聽會,主題是「通姦罪是否應除罪化」,吸引近200人參與,其中,支持方認為婚姻並非也無法靠刑法來維繫,更不符合「好聚好散」的情感教育,並且因社會對兩性的期待、傳統觀念不同,常讓無論是元配或第三者的女人,成為通姦案件下最大的受害者,違反立法本意;反對方則多半認為,通姦罪確實能夠維繫婚姻,並達到預防配偶出軌的效果,且通姦罪被害人受到的損害,並非民事上的金錢賠償就可彌補。

刑法第238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但近年來呼籲通姦除罪化的聲浪高漲,法務部今天更舉辦「通姦罪應否除罪化」公聽會,邀請多位學者專家分享看法,現場有近200位民間團體代表、民眾參與,其中也有許多關心此議題的律師。在學者專家約1小時的發言結束後,開放35分鐘的交流時間讓受邀的民間團體代表上台,接下來的30分鐘再由與會人士表示意見,並於中午散會;支持、反對或態度較為保留的意見紛陳,之間的辯論可謂精彩。

在學者專家的發言時間裡,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林志潔提醒大家看待刑法問題時,應注意比例原則,思考需要怎樣的刑法和處罰,以及刑法能不能介入個人情感的問題。她表示,近年來法院在解釋通姦罪時非常嚴格,就是因為法官很難判得下去,這牽涉到「處罰的目的」究竟是什麼,難道處罰就可以挽回婚姻嗎?林志潔強調,不是什麼都用刑法來規範,就可以達到預期的效果,通姦罪的範圍也只設定在「破壞1夫1妻制」,就算配偶與同性間發生口交、手淫等性行為,在許多實務判斷上也不算通姦。

此外,林志潔更提到親身碰過的1個例子,那是當事人被老闆強暴,在法庭上卻無法提出足夠證據,老闆不但無罪,當事人還被老闆的太太告通姦、賠錢。

林志潔指出,隨著時代推進,通姦罪發揮的效果已經與當初立意不合,繼續存在的正當性很弱;對1990年代的女性來說,找出先生通姦的證據,或許是離婚時才能夠保留一些東西的武器,因為當時的《民法》還規定結婚後妻從夫居、教養意見不同時以先生為主、離婚時孩子的監護權給先生……,但這些後來都已修改;《家事事件法》和家事法庭也隨之出現,較能保障婚姻中弱勢的一方。

林志潔說,2002年大法官對通姦罪釋憲時,態度保留,認為要考慮到當代文化;但如今也過了11年,這之間環境已變得不同,當婚姻契約的忠實義務被違反時,不必死抓刑法不放來處理,可從民事方面來補償被背叛的那一個。

在台北市晚晴協會服務快20年的義務律師紀冠伶則表示,她多年前曾發表文章支持通姦除罪化,但後來想法又有所改變,因為她認為,通姦發生之後,確實存在「被害者」,她本身就親眼看見很多,「我看到的是元配可以一夕間暴瘦,心理創傷不亞於被性侵的被害人」。

紀冠伶強調,她認為這些對元配、對家庭和小孩的損害,很難用金錢去彌補,也不是法律人可以冷眼去看待的。

高等法院刑事庭法官邱忠義則認為,提告通姦罪並不會維繫婚姻,因為那完全就是翻臉了,兩人的關係怎麼可能好好繼續?邱忠義也指出,通姦罪成立的前提就是兩人要結婚,但他對「結婚作為一個構成犯罪的要件」這個概念,覺得很奇怪,好像兩個人結婚後,就成為準備犯罪的人了。

邱忠義指出,《民法》上對於通姦罪的賠償額度等相關規定,應該設定得再好一點,畢竟感情不在了,要保護的就是錢,這也是為了撫養下一代,但刑事方面的處罰,他並不十分認同。

但當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朱富美上台後,首先對「婚姻要靠刑法來維繫,很悲哀」等類似言論,表達她的不同意,她強調應「避免這種知識分子的優越」,因為對很多基層民眾而言,婚姻不一定要是「愛」,不一定要很「神聖」,他們要的就只是1夫1妻制的婚姻。而她也舉出自己遇過的案例說明,通姦罪的存在,確實在外遇發生後對小三起了威嚇作用,小三再也不敢來,幫助婚姻的維繫。

由於社會上許多聲音主張,通姦罪的存在並不能達成實質的性別平等、保障婦女的效果,因為當男性外遇時女性多半不提告,或者只控告同為女性的第三者,有「女人何苦為難女人」之說;對此,朱富美表示,她認為那都是身為被害人的元配,在法律賦予的選擇權之下深思熟慮後的作法,不能說通姦罪的存在造成性別歧視。

不過稍後,在婦女新知林實芳律師上台時,對這種說法作出反駁。林實芳指出,是這個社會的文化高度原諒男性外遇的行為,而元配就算真的提告,她不認為在法庭上當場播放作為證據的、先生與第三者的性愛影片,就可以維繫婚姻,甚至有很多丈夫最後幫第三者付罰金;何況人在情感上就可能出軌,但法律並不評價。

林實芳也從「孩子」的角度切入一個觀點,表示有些作為第三者的女性,是在不知道對方有家庭的情況下生下小孩,但當她被元配控告後,孩子一生下來就變成犯罪的證據,這個小孩的存在彷彿是為了證明父母犯罪,對小孩本身是一種傷害。

林實芳指出,通姦罪的存在不但對女性不利,有時候還妨礙女性的性自主,比方說過去有女學生被性騷擾卻不敢告老師,就是怕官司輸了,反而被老師的元配告通姦。至於通姦罪衍生出許多徵信社詐騙金錢等問題,也都該一併考慮。

北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官曉薇也回應稍早時,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趙惟漢提出的一個修法方向。趙惟漢的說法是,由於存在著身為元配的女性只告第三者、不告先生的普遍問題,「很簡單,修法!」他表示可改為只能對丈夫和小三一起提告,或者對丈夫和小三一起撤告,並戲稱這個修正草案「女立委會支持,男立委不敢反對」。

但官曉薇說,這樣的作法是不會成功的,因為這個社會根深蒂固的文化,就是會造成實際上外遇的男性沒事,外遇的女性則一定被告;她也針對外遇的女性特別被汙名化一事指出,「我們都不需要去問問她們的故事嗎?」

婦女新知基金會顧問李晏榕律師也上台表示,她接過幾個案件是本身外遇的女性,在她們身上看到的懺悔、煎熬,已經是足夠的懲罰,而且若要說通姦罪的存在就可以達到「一般預防」的效果,對人性複雜度未免太不理解。

她也直言,人不是物品,人有自由意志,難道說結婚後身體自主權就消失,或者有一部分屬於配偶,由配偶決定自己要跟誰睡嗎?

不過,對於這個「性忠貞」的問題,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理事長林立訢說,婚姻就是要保持性忠貞的盟約,而通姦罪對於被背叛的人來說,在心靈上有支持和撫慰的效果,至少會覺得正義是站在自己那邊的。

今天的公聽會上,衛福部婦女福利及企劃組副組長莊金珠,也代為表達她所隸屬的社會及家庭署的意見;她指出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認為,綜合種種意見、研究或資料,認為通姦罪整體而言對女性不利,也無助於建立親密自主的關係,因此基於性別平等,不反對通姦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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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智慧型手機 英人性行為變少

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3年11月28日 上午12:11

【記者李威撰整理報導】英國26日公布一份最全面的性行為調查報告,指出英國民眾在過去10年減少性行為的頻率,其背後原因與經濟不景氣、民眾喜愛把玩電子科技產品及同居生活型態的改變有關。

第3次的《性觀念及性生活型態之國家研究》(National Survey of Sexual Attitudes and Lifestyles,簡稱Natsal)發現,16至44歲的民眾平均每個月發生性行為不到5次,少於2000年的研究結果。2000年的研究指出,男性平均1個月發生6.2次性愛,女性6.3次。

Natsal是全世界最大型的性行為調查研究之一,調查方式為面訪,先前已經執行過2次,分別在1990至1991年與1999年至2001年。第3次Natsal調查結果已經發表在《刺胳針》(Lancet),執行期間是2010年9月至2012年8月,共1萬5千名16至74歲的民眾受訪。

性趣缺缺已成普遍現象

Natsal的調查指出,14.9%的男性缺乏性致,女性則有34.2%,性趣缺缺已然成為普遍現象。另外,1/2的女性及2/5的男性表示,自己的性生活發生問題,但只有1/10的受訪者對自己的性生活狀況感到憂心或氣餒。雖然Natsal的研究指出民眾性行為頻率下降,但調查也發現,性行為並無中斷的問題。在65歲至74歲的民眾當中,有6成的男性、42%的女性至少有1名以上的異性性伴侶。

經濟衰退影響性致

據《衛報》報導,第3次Natsal的調查期間,英國正努力從2008年發生的經濟衰退中站起,前兩次調查的時空背景,英國正處於相對繁榮的環境。

倫敦衛生與熱帶醫學院(London School of Hygiene and Tropical Medicine)教授威林斯(Kaye Wellings)表示,經濟衰退對弱勢者造成衝擊,使得失業者花更多時間跟力氣在工作上,同時又造成心理的低自尊與喪志,他說:「已有文獻指出,失業與性表現低落有緊密關係。」

倫敦大學學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的墨瑟(Cath Mercer)表示:「民眾擔心自己的工作、擔心錢的問題,他們沒有心情做愛。」

威林斯表示,這個情況可以跟日本做對照。日本歷經多重經濟衰退的時間長達10年以上,有些人士就指出,年輕人「性趣」缺缺就是因為年輕人自尊心降低,擔心自己無法達到父母親所期待的成就。

迷戀電子產品不上床

同樣的,分析出生率下降的原因,日本人所歸咎的其中一項理由,同樣也可用來解釋英國的情況。日本民眾認為,對於掌上電子產品及電動遊戲的迷戀,是出生率下降的原因。

墨瑟表示:「但我們也認為,現代科技是造成這項趨勢的原因之一。民眾擁有平板電腦、智慧型手機,他們把這些東西帶到房間裡,玩推特、臉書、回覆電子郵件。」至於性生活減少是否是一樁壞事?威林斯表示:「若是民眾性愛次數無法滿足所需,可能會是不健康的。」

另外,人口結構的變化,同樣可以解釋英國人性行為次數減少的原因。因為進入婚姻、同居的人數下降,發生性行為的機會自然跟著減少。不過,即便是同居的伴侶,性行為頻率也是呈現下降趨勢。

女女性行為比例增加

值得一提的是,女性同性性行為經驗呈倍數成長。生殖器接觸的性經驗,第1次Mastsal是2%、第2次Mastsal是5%、第3次Mastsal是8%;不限形式的性經驗,第1次Mastsal是4%、第2次Mastsal是10%、第3次Mastsal是16%。

男男性行為的比例則是大致不變。生殖器接觸的性經驗,第1次Mastsal是4%、第2次Mastsal是5%、第3次Mastsal是5%;不限形式的性經驗,第1次Mastsal是6%、第2次Mastsal是8%、第3次Mastsal是7%。

研究者表示,調查結果與過去的研究相互呼應:女性性向的流動性較男性要高。「就社會規範而論,女性比男性更具有可變性。」南安普頓大學的研究者葛雷罕(Cynthia Graham)表示:「性傾向不再只有同性戀、異性戀或雙性戀,界線變得愈來愈模糊了。」

威林斯則解釋:「這反映出性態度的轉變,從純粹的生殖目的,轉向更強調愉悅與享樂。」美國印第安那大學的賀伯尼克(Debra Lynne Herbenick)表示,英國的調查結果與美國類似:「性表達的限制變寬鬆,民眾現在更能自由探索自己的性趣。」但她認為,同性性行為比例的增加只有一定的成長空間。

這份調查還指出,女性每10人就有1人被迫進行非自願性的性行為,男性只有1.4%。研究者擔心,性強迫將成為一種「常態」現象。另外,44歲以下的民眾,女性平均有7.7名性伴侶,男性有11.7名。

(圖說)英國倫敦的低頭族,圖攝於2011年9月30日。(圖/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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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付30萬包養 跳票還偷拍淫片

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26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男子林大安以科技新貴之姿,騙小模願以月付30萬元包養,結果小模非但錢沒拿到,還被性侵並偷拍性愛畫面,並要求找「性奴」換回偷拍影片,手法相當惡劣。

自稱從事科技業的男子林大安,被控將電子郵件「簡易養」寄給1名小模,佯稱月付30萬元包養,每月要發生1次性關係,小模依約前往旅館做愛,林男竟以菸盒偽裝的針孔偷拍,事後還給對方芭樂票,並恐嚇被害人若想拿回偷拍影片,必須找1名「性奴女模」來代替。

挾淫片白玩小模

被害人向檢方說,她隔月發現對方承諾的30萬元支票跳票,多次聯繫後,林大安以付款為由,邀約她到汽車旅館見面,結果不但沒給錢,還秀出偷拍性愛畫面,放話恫稱「妳現在有2個選擇,第一是乖乖去洗澡,洗完後就坐床上跟我發生性關係,第二是妳可以走,但我會把影片傳出去」,被害小模擔心偷拍影片外流遭性侵。

被害人泣訴,林男告訴她,偷拍影片存在網路雲端硬碟,若找到其他女模,願代替她的性交工作,就會把密碼帳號告訴她,讓她可自行刪除影片,小模信以為真,但找不到有人願意代替當性奴,惟仍交付60多位女模臉書等資料給林男。

由於替代性奴未出現,林男準備再約被害人見面,小模則透過全國婦幼保護專線協助,由社工暗中報案,檢察官指揮中山警分局拘提林男到案,從林的電腦找到偷拍影片。

要求找性奴換回淫片

林男承認偷拍性愛過程,但否認強姦小模,表示是金錢交易,雙方你情我願,檢方未採信,台北地檢署昨依強制性交、詐欺及妨害秘密等罪嫌將林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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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包養小模真性侵 男子遭訴

中央社 – 2013年11月25日 下午6:41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林姓男子自稱科技廠商發送電子郵件勾上1名小模並表明每月以30萬元包養,小模遭騙取性服務又遭偷拍。北檢今天起訴林男。

起訴書指出,林姓中年男子今年6月間自稱是科技廠商,先以簡訊傳給1名小模特兒表示有工作需聯繫後,取得小模e-mail,再發信給小模,小模點閱後發現信件內容是「簡易養」,對方表明每月以新台幣30萬元包養她,只需每月任選2天至3天中午陪伴即可。

檢方表示,小模心動上鉤後,雙方見面並談好每月30萬元、性交一次為對價,林男拿了一張面額60萬元的支票交付並告知女方可自行填上日期,但這張支票根本無法兌現。

檢方指出,小模收下支票就與林男發生性行為,但林男竟在菸盒內放了密錄器,拍攝雙方性愛過程,待完事後,兩人赴咖啡店吃飯,林男再以接手機為由,藉故離開。

檢方表示,小模發現支票跳票後告知林男,林男以給現金為由,約小模在汽車旅館見面,卻是拿出性交畫面威脅女方,以「妳現在有2個選擇,第1個就是乖乖去洗澡,洗完後就要坐床上跟我發生性關係,第2個你可以走,但我會把影片傳出去」等語。小模因遭威脅而與林男性交。

檢方指出,林男告知小模可以提出其他女模特兒的個資,且讓其他模特兒與他發生性交關係,就可以替代小模現在的處境,小模因此交付60個人的臉書資料,但林男表示,還沒找到替代者,日前再次約小模見面。女模因心生恐懼,打113報案。

檢方日前簽發拘票及搜索,將林男逮捕並查扣相關電腦及手機。

北檢今天偵結,依詐欺、妨害秘密及強制性交等罪嫌,將林男起訴。1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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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協議互不干涉 出軌仍要賠

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21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年逾7旬的張姓知名花藝老師,懷疑同樣70多歲的廖姓丈夫偷吃,在其房間偷裝針孔,錄到其夫和「小三」劉女性愛畫面,向2人提告求償500萬,但廖男辯稱,夫妻的協議書已約定「互不干涉對方」,他有權交女友和發生性行為,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廖男和小三應連帶賠償張婦50萬元定讞。

張姓花藝老師曾是北市舉辦「2010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的評審委員。她指控,守身到57歲才嫁給廖男,雙方已結婚10多年,沒想到廖男99年底認識劉姓女子,兩人過從甚密,因此在廖男房間裝設錄影設備蒐證,前年12月果然錄到他和劉女的性愛畫面,向2人求償500萬。

法院開庭時,70多歲的廖男承認和小三有性交行為,但拿出「協議書」當護身符,他指稱和張婦個性不合,分床多年,空有夫妻之名,因此雙方前年5月才會簽訂協議書,他認為,依協議書內容,就是對彼此生理和心理均不得干涉之意,自然也包括他可以結交女友。

年約40多歲的劉女出庭辯稱,因廖男拿著協議書為證,她才以為張婦同意他們交往,否則不會當別人的第三者。

高院認為,協議書並未明訂廖男可以交往小三,或發生性行為,已侵害到張婦的配偶權益,並造成她很大的痛苦,昨判廖男和劉女應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定讞。張婦另控告廖男和劉女涉及通姦罪,一審判廖男2人各3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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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虐殺中國二奶 名醫判11年定讞

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2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和信醫院血液腫瘤科醫師黃麟傑,懷疑中國小三秦女劈腿,竟對她注射鎮靜安眠藥,再趁2人玩SM性愛時悶死對方,並偷走死者鑽戒等財物;最高法院痛批身為懸壺濟世的醫師,卻利用醫學知識和管制藥品殺人,昨依殺人罪判黃麟傑11年徒刑、竊盜罪判4個月,全案確定,法院將另定執行刑。

黃麟傑43歲、已婚,96年間到中國遼寧省大連開會,認識酒店女服務生秦亞楠,他8度到中國私會秦女並發生性關係,秦女多次以購屋、家用、開服飾店為由,向黃要錢,黃送秦6萬美元,及鑽戒、GUCCI皮夾、名表、項鍊等財物,98年底,黃聽到秦的胞弟和友人指,秦另有同居男友,黃心碎之餘,開始策劃殺人。

黃麟傑以失眠為由,向和信醫院藥局取得屬四級毒品的鎮靜安眠藥,再買童軍繩和手銬,於98年12月27日飛到中國與秦女開房間,黃先騙秦女喝下混有鎮靜安眠藥的調酒,並替秦女注射鎮靜安眠藥,再把她四肢綁在床上,大玩SM性愛遊戲,還拍攝秦裸體影片,後來2人因秦劈腿一事發生爭執,黃悶死秦後,帶走先前送給她的鑽戒等財物。

庭訊時,黃辯稱「我有數名女友,花在被害人身上的錢僅數百萬元」,強調自己「無殺害被害人動機」,合議庭不採信,但考量黃已賠償家屬新台幣500萬元及人民幣20萬元,僅判11年及4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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